广西北部湾海洋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重点实验室(Guangxi Key Laboratory of Beibu Gulf Marine Resources, Environment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以下简称实验室),是以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为依托单位,以北部湾海洋资源集约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向海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等应用服务为导向的科学技术创新平台。为促进学术交流,鼓励优秀海洋科技工作人员进行创新性研究,本实验室在海岸和海洋ECO动力学、海洋生态环境监视测定与预测、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修复等研究方向设立实验室开放基金。
2023年度开放基金项目分为重点基金和青年基金项目,其中,重点基金项目3项,经费8-10万元/项;青年基金项目6-9项,经费3-5万元/项。每个项目执行时间为两年。
重点开展北部湾海岸和海洋ECO动力学结构与功能研究,北部湾海岸和海洋ECO关键过程、物质循环和能量流动研究,以及北部湾及南海区域典型人类污染物生物地球化学过程研究等工作。
重点开展北部湾关键生态环境参数的长期观测和实时通讯技术探讨研究,北部湾港口区域防灾减灾高分辨率数值模拟与评估,以及北部湾海洋生态环境数值模拟参数化方案和数据同化技术探讨研究等工作。
主要开展北部湾海岸带资源演变、保护与利用,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典型海洋ECO保护修复等研究工作。
2. 青年基金: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方面技术职称,年龄未满35周岁,即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1. “广西北部湾海洋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指南”为申请本年度开放基金资助项目依据。
2. 申请人填写《广西北部湾海洋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申请书》(申请书模板见申请指南附件1),打印一式三份,经所在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广西北部湾海洋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重点实验室,同时将签字盖章后的申请书电子版发送到本实验室电子信箱(邮箱:电子版与纸质版申请书内容须一致,电子版文件命名方式:方向X-姓名-单位-题目)。
本年度开放基金申请受理日期为本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以纸质版申请书收到日期为准,逾期视为放弃。
2. 重点基金项目要求在学报级刊物以上收录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本实验室作为第一标注单位的SCI/SSCI/CSSCI/EI论文至少1篇。青年基金项目发表SCI/SSCI/CSSCI/EI论文不少于1篇,本实验室作为第一或者第二完成单位。项目负责人享有著作权及著作发表权(保密论文除外),其研究成果由实验室、项目负责人依托单位共享。
3. 获得资助的开放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任务书(模板见申请指南附件2)的要求,向实验室报送年度执行报告、结题报告和研究成果(有关报告模板见申请指南附件3和附件4)。年度执行报告包括科研活动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果、存在困难和问题及经费使用情况与计划。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研究期限前向本实验室提出结题申请。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银海区海景大道海洋科研创新园创新二路,自然资源部第四海洋研究所 广西北部湾海洋资源环境与可持续发展重点实验室